■2005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总投资75亿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大的生态保护项目
■2011年,青海省财政安排5亿多元资金启动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这是青海财政为保护国家生态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2011年,青海省财政安排2.35亿元专项资金,实施三江源地区“1+9+3”(1年学前教育、9年义务教育、3年中等职业教育)教育经费补偿机制、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及藏区职业免费教育等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实施,标志着三江源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正式启动。
据统计,2011年,青海省财政用于三江源地区生态补偿的财政资金累计将达到5亿多元。
陷入困境的生态保护区
三江源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这里的生态环境对全国乃至全球的大气、水量循环、气候变化等具有重大影响。三江源地区总面积39.45万平方公里,绝大部分海拔4000米以上,自然环境严酷,生态系统非常脆弱,极易遭到破坏,特别是近40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及人类生产活动,局部地区出现生态环境恶化,草原大面积退化,部分河流、胡泊干涸,土地沙化,湿地和冰川萎缩,严重威胁到三大江河的水源供给。
同时,三江源地区是西藏之外我国最大的藏族聚居区,行政区域包括青海省的5个藏族自治州21个县161个乡镇,总人口116万人。长期以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着这里的一草一木,固守着这方净土。近10年来,青海省各级政府抱着“宁愿牺牲发展机会,也绝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决心和勇气,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2000年,青海省政府批准建立了三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并随之启动了封山育林、退牧还草等一系列生态保护工程。三江源地区各级政府相应采取了禁采砂金、减畜、限制采挖虫草、中药材等生态保护措施。2004年,青海省政府决定从当年起不再考核三江源地区各级政府的GDP和财政收入任务。同年,经国务院批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2005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总投资75亿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大的生态保护项目。
在中央财政及有关方面的支持下,青海省各级政府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牲畜数量大幅减少,草地载畜压力明显减轻,生态退化趋势明显缓解,水源涵养功能初步恢复,移民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但是,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草原载畜量及生态移民有反弹的迹象,特别是随着各项生态保护工程的逐步推进,当地政府职能、经济发展和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区域经济发展和农牧民生产受到诸多限制,地方财政和农牧民家庭的收入来源减少,各级政府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藏区稳定等方面的支出压力明显加大,广大农牧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生态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三江源地区若要与全省同步发展,到2020年共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就必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这一机制,能够较好地解决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突出矛盾,特别是能够有效解除各级政府在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方面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
生态补偿机制渐行渐近
从2002年开始,青海省开始着手研究在三江源地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省财政厅先后与财政部科研所等部门密切合作,进行专题调研,为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奠定了基础。从2002年起,中央财政建立和实施了三江源地区地方政府减收增支财力补偿政策,这成为三江源地区生态补偿机制的雏形。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青海等省藏区生态地位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出发,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至此,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正式提到了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青海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实施办法,标志着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据调查,三江源地区是青海省经济发展较为滞后的地区,许多县的年财政收入只有二三百万元,财政支出的95%以上靠上级财政补助。根据青海省现有财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必须抓住重点,着力破解保护区“稳人难”和“减畜难”两大难题。为此,青海省确立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思路:结合三江源地区实际和财力可能,在现行省对三江源地区各项补助政策基础上,紧紧围绕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改善和提高农牧民基本生产条件与生活水平、提升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三个方面,按照“突出重点、低标准起步、循序渐进”的原则,先着重从草畜平衡、农牧民培训和创业教育发展等方面入手进行积极探索,适当兼顾与生态保护建设相关联的其他问题,逐步建立起一项持久、稳定、较为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
11项补偿措施正式出台实施
为此,自2011年起,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青海省结合国务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相关精神,在三江源地区先行启动了11项具体补偿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建立草畜平衡补偿政策、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日常管护、支持推进草场资源流转改革、实行牧民生产性补贴政策、建立农牧民基本生活燃料费补助政策、支持开展农牧民劳动技能培训及劳务输出、支持农牧区后续产业发展、建立“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异地办学奖补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日常监测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生态管护机构运转水平等。
青海省财政厅有关方面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青海省开始实施的11项生态补偿政策,财力需求总额达到了5亿多元。从补偿的范围看,尚无法全面解决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与发展中的所有问题,而且补偿的标准也很低,只是搭起了架子,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他表示,青海省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启动生态补偿机制,堪称青海财政的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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