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停徵虫草松茸税

中新社拉萨九日电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今天通过文件调整多项税收政策,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并停止徵收虫草、松茸採购环节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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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联合上报的《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通过后的文件调整了有关税收政策。
税收新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徵点从每月销售额五千元人民币提高到二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徵点为每次销售额五百元。
营业税徵收方面,按期纳税的起徵点从月营业额五千元提高到二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徵点调为每次五百元。
据文件,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从当年销售额五十万元提高到一百二十万元;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也由百分之十降低为百分之五。
西藏现行增值税、营业税起徵点政策定于二○○四年,当时确定为五千元/月。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务院精神,将全国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徵点幅度调整为五千至二万元。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艾俊涛说,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徵点由五千元提高到二万元以后,西藏将有约四万八千六百多户个体工商业户享受到免税优惠政策,约佔西藏个体工商户登记户数的百分之九十二,全年免税额将超过一点二亿元。
今年一至九月,西藏共徵收虫草、松茸採购环节营业税三百六十三万元。官方认为,停止徵收虫草、松茸採购环节营业税,不会对全区税收收入产生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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