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霉冬虫夏草再加工销售被罚

昨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高额罚金350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从2002年开始,在广州市清平市场264号首层一档口开设“广州市荔湾区清平中药材专业市场仁仁药材店”,经营冬虫夏草生意。2007年5~6月间,张某向他人收购变质、发霉的中药材“冬虫夏草”后,在其居住的瑶台前进东街的房间内,用硫酸镁、硫磺进行去霉、上色的加工,以次充好,并准备运往其档口销售。

经鉴定,涉案的“冬虫夏草”共重119.8千克,货值人民币635.2万元。张某在接受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时即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后于2007年12月3日被抓拿归案。

张某供述,他是先从市面上低价收购一些变质、发霉或低档次的冬虫夏草,然后拿回住处用硫酸镁盐水洗净除霉,再进行晾晒或用烘干机烘干,最后用硫磺熏蒸上色。加工后的冬虫夏草就会变得色泽鲜亮、十分好看。他每次加工约2~3公斤,直至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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